一、 服务对象:
服务适用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出品的手机/平板产品,且仅限于中国大陆区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
二、 服务产品内容:
1、 碎屏服务宝:
终端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因意外碰撞、意外坠落、意外挤压原因造成屏幕破碎或者开裂时,可免费更换一次华为原厂原装屏幕组件。(限维修一次)
若屏幕以外部件同时损坏,该损坏不在本服务免费维修范围内,若屏幕以外部件损坏对单独更换终端产品屏幕造成影响,需要维修的,须由用户先付费维修屏幕以外的损坏部件。
2、 碎屏(含后盖)服务宝:
终端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因意外碰撞、意外坠落、意外挤压原因造成屏幕或后盖破碎、开裂时,可免费更换一次华为原厂原装屏幕组件或后盖。(限维修一次)
若屏幕、后盖以外部件同时损坏,该损坏不在本服务免费维修范围内,若屏幕、后盖以外部件损坏对单独更换终端产品屏幕、后盖造成影响,需要维修的,须由用户先付费维修屏幕、后盖以外的损坏部件。
三、 延长服务宝:
延长终端产品主机一年保修时间,产品主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获得免费维修。附件类如电源适配器、耳机、数据线等不享受延长保修服务。
四、 华为无忧服务:
华为无忧服务同时包含2年2次意外服务与1年延长服务。
意外服务:服务期限内,产品出现意外碰撞、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进液,可使用无忧服务权益维修两次,更换原装备件。
说明:因意外导致的损坏维修需收取服务费。
延长服务:在中国手机三包法规定的标准保修服务期(1年)的基础上针对手机主机延长1年保修服务时间。
* 华为保障服务产品官方建议零售价,可在华为商城在售产品下方“保障服务”中查询;
* 碎屏宝、碎屏(含后盖)服务宝、华为无忧服务中的意外服务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保,相关维修服务费用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向华为进行赔偿。
产品名称 | 机型范围 | 售价 |
---|---|---|
碎屏(含后盖)服务保A | nova5i pro、nova4、nova4e、nova5、nova6 | 169 |
碎屏(含后盖)服务保B | nova5 pro、P30、Mate20、P20 | 199 |
碎屏(含后盖)服务保C | P30 pro、Mate20 pro、Mate20 X(含5G)、P20 pro、Mate30、Mate30 pro | 299 |
碎屏服务宝A | nova5i、麦芒8、畅享9、9plus、9e、9s、畅享MAX、8e青春 华为平板:M6 10.8英寸、M6 8.4英寸、M5青春8英寸 | 129 |
碎屏服务宝B | P20 pro真皮后盖 | 219 |
碎屏服务宝C | Mate20 RS保时捷 | 599 |
延长服务保A | 畅享9e、畅享8e青春 | 68 |
延长服务保B | 畅享9、麦芒8、畅享9s、畅享9plus、畅享Max | 98 |
延长服务保C | Mate20 RS保时捷 | 118 |
延长服务保D | M6 10.8英寸、M6 8.4英寸 | 138 |
延长服务保E | nova5 pro、P30、nova4、Mate20、P20 | 168 |
延长服务保F | P30 pro、Mate20 pro、Mate20 X(含5G)、P20 pro真皮后盖、P20 pro | 218 |
延长服务保G | Mate20 RS保时捷 | 568 |
Mate30 Pro保时捷碎屏险 | Mate30 Pro保时捷 | 799 |
五、 服务产品期限:
1. 碎屏服务宝、碎屏(含后盖)服务宝:
自碎屏服务宝、碎屏(含后盖)服务宝购买之日起, 至一年期限届满之日二十四时自然终止。
2. 延长服务宝:
自您所购买的华为终端产品三包保修结束之次日零时生效,至一年期限届满之日二十四时自然终止。
3. 华为无忧服务:
意外服务:自“服务购买之日起,至2年期限届满之日二十四时自然终止”。
延长服务:自“产品主机保修结束之次日零时生效,至1年期限届满之日二十四时自然终止”。
六、 报修方式:
产品发生本服务项规定的维修范围内的故障时,可携带故障机和本服务产品协议,送修或者寄修到国内华为客户服务中心;
华为客户服务中心的地址可通过华为终端官方网站,华为服务APP,华为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300 进行查询。
七、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产品协议的服务范围,华为或其授权客户服务中心将收费维修:
1. 任何未经华为授权许可的改装、拆卸、维修;
2. 主机产品铭牌、序列号缺失、损坏或者涂改而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被保障产品的;
3. 产品附件或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电源适配器、电池、耳机、数据线等损坏或者丢失;
4. 人为故意、犯罪行为造成的产品故障及损坏;
5. 不影响手机屏幕使用功能的外观划痕、磨损或色料物附着;
6. 因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及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海啸、放射性污染、雷击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7. 非产品的基本功能所需的数据、程序、软件的丢失和损坏等;
8. 已经超出保障服务时限;
9. 认定遗失或被盗的手机损坏;
10. 20米以上高空坠落以及汽车碾压导致损失;
11. 终端产品主机零部件缺失;
12. 终端产品主机发生人为损坏导致的故障,不在延长服务宝服务范围之内;
13. 延长保修期内,两次以上维修需换机不在本服务范围之内;
八、 产品协议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购买的保障服务自然失效:
1. 已超出保障有效日期,或在本服务有效期内已享用过一次碎屏服务宝、碎屏(含后盖)服务宝维修的;
2. 您的终端产品非经由华为客户服务中心进行修理的,即有私拆、私修的;
3. 如果发现您通过故意损坏产品来达到欺诈目的,则本产品协议提供的保障服务将立即终止,同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 转让或撤销
自保障服务产品购买之日起七天内,若终端产品发生退货,未使用保障服务产品的,您可向您的保障服务产品购买方申请退还保障服务产品费用,同时服务责任终止;除此之外不可申请退出、撤销或终止,同时本服务产品需与您购买的终端产品绑定,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转让;
如您购买的终端产品在15天内发生换货,换机后新产品的保障服务时间从换机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超过15天换机的,换机后新产品将继承原终端产品的保障服务产品剩余时长。
十、 更换旧件的回收
华为保障服务维修更换的故障件归华为所有,华为将通过其授权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回收处理。
十一、 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华为或其授权客户服务中心不对下列任何情况承担责任:(1)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失;(2)产品损坏导致的各种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收入或利润损失、名誉或信誉损失、精神损失、故障时间损失及误工费等任何其他的间接或附带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争议解决
本产品协议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争议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争议各方均应当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
请仔细阅读以上服务产品协议条款,签署本服务产品协议代表已经理解并完全同意各项条款内容。